欢迎访问四川民生宣传网

  

首页 > 法制在线

“两个规定”不落实 生产企业领罚单

发布时间:2023-10-18 17:43:05    来源: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   浏览量:

      近期,顺庆区市场监管局召开了顺庆区工业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宣贯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5号、76号令(两个规定)的要求,加强工业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宣贯会后,为督查 “两个规定”的落实情况,10月17日,我局质量股和搬罾市场监管所对搬罾街道辖区内的工业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搬罾街道一纸制品生产企业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的纸制品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调整范围,但该企业未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5号令的要求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依法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未明确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岗位职责,未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要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5号令的相关规定,加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并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开出了我局工业产品领域不落实“两个规定”的首张罚单。
(李兴松)

友情链接

学习强国 中央组织部 国务院新闻办 中央网信办 人民网 新华网 求是网 光明网 中国网 央视网 国际在线 中国新闻网 人民论坛 民生网 四川新闻网 四川在线 四川网络广播电视台 川观新闻 澎湃新闻 上游新闻 四川法治宣传网 四川基层党建宣传网
关于我们 |  人员查询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投稿邮箱:438508593@qq.com     电话:15330221689
主办:金牛区秉熙文化传播工作室     备案号许可证:蜀ICP备2022013311号
Copyright© 2022-2024 四川民生宣传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鸿达网络
本网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是为了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问题请在七日内联系本网。